近日有媒体报道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6月未准入境的食品化妆品信息一事,我司高度重视,经调查,现声明如下:
1、通过仔细比对,中国大陆与中国台湾在饮料产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法规存在差异。我司在中国大陆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均严格依照国标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执行,从未在产品中使用中国台湾地区许可使用的“偏磷酸钠(Sodium Metaphosphate)”。
2、关于该批次自中国台湾入境的麦香红茶产品,数量为2520kg,入境贸易商为“厦门市仁晟进出口有限公司”,非我司授权贸易商户。此次入境均系该贸易商在市面上自行采购的中国台湾内销产品并申报入境的行为,并非我司正式管道之贸易行为,且我司事先并不知情。海关部门现已对该批次入境产品做了退运或销毁处理,并未流入中国大陆市场。
3、我们非常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司产品的热情关爱,并呼吁社会各界明辨是非、理性传播,对于明显对我司产品及企业形象进行造谣中伤的组织或个人,我司将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公司的正当权益!
以上声明。
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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